近日,市农业农村委发布《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市长江口禁捕管理区垂钓管理的通告》(2022年2月1日起实施),请广大钓友收好这一份“守护长江”的规定。
2022年2月1日开始,长江口禁止垂钓的区域为:(1)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、缓冲区和实验区;(2)长江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。具体位置见下图:
特别提醒
在非禁钓区域,也要注意垂钓行为,一定要规范、文明开展垂钓活动并服从属地行政管理部门相关管理要求,仅限“一人一杆、一线一钩”,如有下列垂钓行为将被视为生产性捕捞:
(一)采用串钩、爆炸钩,以及“一人多杆、多线多钩、长线多钩、单线多钩”等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钓具、钓法进行垂钓;
(二)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、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;
(三)使用任何形式的可视性探鱼辅助渔具垂钓或锚鱼;
(四)使用船、艇、排筏、浮台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;
(五)买卖交易垂钓渔获物。
长江口实行禁捕,一旦有上述被定性为生产性捕捞的垂钓行为,将视情节承担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。
另外,如有钓友误钓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,请立即报告属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,及时开展收容救护工作。